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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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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議員你好,我是大支林

Unknown 提到...

大支林,你好啊。聽說你的向機裡面的照片很精彩。

匿名 提到...

議員您好:
基於目前經濟不景氣,百業蕭條,台北市捷運公司仍屬大眾交通運輸各家中收入最高,營利最豐碩的,但台北市政府及台北捷運公司並未響應馬總統的苦民所苦,和人民共體時艱之舉,在這麼艱困的時刻,百業皆無所不用其極,想盡方法刺激人民消費,增加收入。台北市捷運公司在三節給予員工的回饋多是高過其它公營事業單位,在勞動節及員工生日給予的回饋更是高得嚇人,例如,曾經發送琉璃藝品及高達上萬元的勞動節及生日禮品及禮金,更別提員工的薪資與福利(此項懇請議員再進一步詳查,有需要時應要求捷運公司提出相關文件)。在如此穩定的單位上班怎會苦民所苦呢?更何況,既然該單位已在大眾交通運輸的位列中獨占鰲頭,已傾向獨占短程運輸事業之趨,多數人在日常生活中已少不了捷運,不論公車、計程車或是短程的台鐵區間列車多無法與其競爭,高鐵也因應景氣也推出降價搭乘方案,鼓勵消費搭乘高鐵。況且近兩年來台北捷運局為節省人事費用,部份員工晉用已改為約聘制,同級人員的薪資大約是原來員工的一半,但工作內容及所負之責並未減少,如此一來應該是會增加一些盈餘,是否應該在票價上給予適度的降價優惠,而不是像中油、健保局一般,在年度固定提撥一定盈餘。當然,基於營利的出發點,應是賺多分多,賺少分少,但是就中油來說,國際油價下跌,國內油價也會適度調降,天然氣不也是如此嗎?另有一例是今天(97/12/08)和欣客運及統聯客運雙雙調降台北←→台中於週一至週五的優惠票價為88元,台北捷運公司甚至在不久前,反而取消優待票價方案(取消優待應該是97/08/31,優待期間只有三個月),如此暴利的公司,為何無法可管,在爆發貓空纜車工程結構問題後,是否能有利民之結果,仍未有定數,這樣的政府及公營單位不把人命當一回事,只歡欣鼓舞的慶祝貓纜通車達500萬人次,是否應在獲利之餘也要能夠回饋沿線縣市民,不要只是辦一些不著邊際的活動,例如:街舞比賽或是音樂會等等。
所以,小市民懇求議員能發起黨內力量,共同稽查台北市捷運公司之歷年財報及各項支出,並能感同身升斗小民的苦處,我們很多都處於被解聘或遣散的危險邊緣人,不要在讓這樣的公營事業剝削人民的血汗錢,所謂刺激消費,也要人民能力所及才是啊!
辛苦的小市民

Unknown 提到...

樓上匿名的民眾您好,
你所提到的部分,我最近會向台北捷運公司瞭解相關細節。
另外您另外提到的「台北捷運局」?是指「台北捷運公司」的筆誤?或是「台北捷運工程局」呢?
煩請賜教囉,謝謝。

匿名 提到...

黃議員您好!我是大支林謝謝您對貓攬的關心,功德無量!

匿名 提到...

議員您好:

我是北市聯合醫院的約用員工,看見您這麼熱心的為民喉舌,希望您能夠幫幫忙,救救我們這些弱勢被聯醫欺壓的小員工!



聯醫雖然是公家醫院,但院內編制大部分為約用人員。我們約用人員的獎懲皆規範於聯醫所制定的「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聯醫於97年9月發布通知對員工昭告為求約用人員管理要點條文規範文義更臻明確及確實保障約用同仁各項權益,特重新研議及作部分條文修訂。將員工年終獎金制度做大幅度的修改!但這些擔任公務人員的長官未深思體察即亂修法並強制執行,結果卻讓部分的資深員工深受其害!



我先將新舊法條有關年終獎金的部分列舉如下給您參考

原95年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三十六條:約用人員依年終考核結果發給年終工作獎金,惟需視本院年度業務賸餘狀況發給,其年終考核結果,依下列規定:(一)優等:最高得發給四.六個月本薪之年終工作獎金並晉本薪一級;已敘本薪最高薪級者,加發一個月本薪之年終工作獎金。(二)甲等:最高得發給三.五個月本薪之年終工作獎金並留原薪級;惟連續二年列甲等或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者,得於次年晉本薪一級;已敘本薪最高薪級者,加發半個月本薪之年終工作獎金。(三)乙等:最高得發給二.五個月本薪之年終工作獎金,並留原薪級。(四)丙等:解僱。前項得晉薪之年終考核,應全年在職者,始得採計晉薪,並於次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現97年9月9日所修訂之約用人員管理要點則將年終獎金分為兩筆,分別為下面16點及37點:十六、約用人員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仍在職者,依照在職月份比例發給本薪一個半月之年終工作獎金。留職停薪人員,得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覈實發給。惟年終考績列丙等者,不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三十七、約用人員依年終考核結果發給考核獎金,惟需視本院年度業務賸餘狀況發給,其年終考核結果,依下列規定:(一)甲等:最高得發給二個月本薪之考核獎金並晉本薪一級;已敘本薪最高薪級者,加發一個月本薪之考核獎金。(二)乙等:最高得發給一個月本薪之考核獎金,並留原薪級;惟連續二年乙等者,得晉本薪一級,其考核獎金則給予半個月;已敘本薪最高薪級者,加發半個月本薪之考核獎金。(三)丙等:留原薪級,且不得發給考核獎金。(四)丁等:解僱。

修法改制完全沒有任何的緩衝期。首當其衝影響最甚的即是98年初所發送的年終獎金,年終獎金代表的是一個員工在97年度從年頭至年尾的工作表現換來的實際回饋,但是現在卻要依照97年底才修訂完成的新制要點去實施,如果真的有如院方說法,新法是更為了保障約用同仁各項權益那我們當然樂觀其成!問題是大錯特錯!

新法讓考績甲等的人福利增加,能夠領到和以前一樣的年終獎金3.5個月本薪,又新增可直接晉升本薪一級的福利。但是卻犧牲掉了像我一樣在聯醫打拼多年,最近三年考績為1年甲2年乙的約用人員,原本依舊制,我不僅可以領到總共2.5個月本薪的年終工作獎金,還可以再晉升本薪一級,但是現在依照新制,我只能拿到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本薪及考核獎金0.5個月本薪,再加晉本薪一級,兩者相較還是比舊制少了獎金0.5個月本薪!

獎金公布後引來院內人員大力撻伐!於內網討論區、市長信箱、衛生局申訴信箱多次陳情!結果愚昧的長官為了平息眾怒,最後公佈的決定卻只是承諾將補足大家0.5個月本薪的獎金,但卻改成無法加晉本薪一級!其實這樣只是截長補短,最後還是犧牲掉晉升本薪一級的權益,這樣薪水仍舊相差很多。



我們今年考績拿到乙等,不是因為我們工作表現不良,而是院方私下規定各科室主管打考績時需將所屬一半以上列為乙等,所以為了公平只好輪流,去年甲等的員工縱使今年表現傑出有目共睹,為了因應院方的規定只好淪為乙等!但沒想到卻又因為修法導致自己權益受損!叫我們情何以堪!這樣的政策著實不公、讓人心寒!

政府在制定修訂所有法條都會設定緩衝期加強宣導,以利後續執行,公家單位中僅有聯醫特立獨行,聯醫長官粗暴的堅持在97年底修法完成後就要回溯97全年度即依新法執行,不設緩衝期。結果讓像我這樣為聯醫賣命多年的資深員工因為改制的關係無法比照舊制升等,如此薪資差距何其多!聯醫就是仗著景氣不好員工不敢離職,而故意欺負我們這些弱勢百姓!這完全是因為新舊制改革銜接不當造成的缺失!罔顧員工權益!聯醫先是拿社會服務救助金購置設備儀器,現在又犧牲約用員工的福利,向市長、衛生局長陳情又怎樣!官官相衛!還是幾句冠冕堂皇的官腔就想打發了事!規避我們的質問!事情根本沒有解決!拜託議員您幫幫忙為我們發聲,點醒這些尸位素餐的聯醫長官,為弱勢勞工爭取權益!茲代表約用人員先對您們道謝。



◎我這封信所要表達的約用勞工訴求合情合理:

97年底修訂的新制約用人員管理要點應至少等到98年1月1日才施行,98年初所公佈的個人考績因實為該員工上個年度(即97全年度)考績,故仍應比照舊制福利,近三年考績為一年甲兩年乙的資深員工應共可領到總共2.5個月本薪的年終工作獎金及晉升本薪一級。

Unknown 提到...

這位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任職的朋友,你好。
有關你提到聯合醫院修改約用人事管理要點,使得約用同仁的權益受損一事,我會向聯合醫院做進一步的瞭解。同仁的權益我們也相當關心。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資訊,也歡迎您繼續提供,謝謝。

匿名 提到...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9號前的人行道被ㄧ分為二,成了中斷。而該29號商家竟可惡的以黑漆塗銷市政府劃設的禁止停車紅線,把公眾通行道變為私人停車場,讓行人無法通行,被迫繞道。多次向市府陳情把該中斷人行道重新連接以利行人或殘障者通行順利,皆未獲處置回應,只好轉請黃議員幫忙主持公道,很感恩。

Unknown 提到...

to 樓上匿名的網友,
有關您提到承德路的狀況,我們會轉請相關單位處理。
謝謝您的建議。

匿名 提到...

黃議員~517活動我一定會參加~但是518不申請路權~雖然說是郝龍斌市長欲做好人~矯情的做法~但是~相對的~我們不申請就顯得是遊行者與靜坐者的問題~會不會反而造成社會的負面觀感?讓一個原本是深具意義的遊行變成是暴民或是不守法的活動呢?

Unknown 提到...

樓上的網友,
你的憂慮不無道理,這也是一些支持者的聲音,值得深思跟注意。

匿名 提到...

剛剛看到議會的線上質詢,黃議員您怎麼了!一直坐在那裡一動都不動,怎麼不把你的意見提出勒,這樣很可惜!畫面都被其他議員搶走了~

黃向群 提到...

議會進行部門質詢是有分組的,依照議員自己意願組成質詢組,該時段時間僅屬該質詢組所有,非該組議員不得發言。
所以,當天你看線上質詢時,正是莊瑞雄劉耀仁與張茂楠三位議員的質詢時間,並不是我的時間,我是不能發言的。
我在場是應他們三位議員之邀進行場控,特別向你說明,也謝謝你的關心,請繼續支持我們與民主進步黨,再次感謝!

匿名 提到...

報告議員:台北市承德路三段122巷紅線違規停車問題嚴重,本人陸續打1999反應(有案件編號),警方回應已經開出4張罰單,但是事實上該巷每天都有紅線違規事實,不僅天天停還24小時停,如果警察認真抓,我保證可以開400張罰單。本人氣不過後,另外打110報案請警方處理紅線違停車輛122巷13號門口(有手機通聯紀錄),結果警方回電說該車已經開走,事實上本人下班後發現根本就沒開走,直至目前(2009.6.6 19:50)仍停在那裡。我想台北市警察局應該是把大同區居民當作是二等公民吧,不僅敷衍民眾申訴,還吃掉民眾報案,本人只是卑微的請求警方協助主持該巷道居民的動線安全,沒有其他過份的要求,在此懇請議員抽空關心員警對於該巷道紅線違停的敷衍態度,甚至來這邊走走看看是否屬實,感激不盡!

匿名 提到...
網誌管理員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匿名 提到...

[ 懇請 ] 議員 協助 監督 和 關心 . 感謝 議員 您 和 辦公室 (研究室) 主任及同仁 的 幫助.. [陳情目的 ] 要求 台北市 捷運局 常歧德 局長 實現 內湖線 [ 免費 試乘 一個月 ] 的 承諾 ! [陳情內容] : [ 內湖 捷運線 試乘 建議案 ] 台北市 捷運局 常歧德 局長 , 一下子 對媒體說, 內湖線 通過 履勘後 , 將 開放 民眾 [免費試乘一個月] ; 但 2009 年 06 月 08 日 ,卻又改口說 , 若 全面 開放 免費試乘 , 會 造成 交通大亂 , 並 產生 安全上 的 問題 , 因此 改由 社團 里民, 向 內湖區公所 或 該里 里長辦公室 登記 ? 反正 話都是 常歧德 局長 說的 , 乾脆 全面妨止 台北市市民 630 前 搭乘 [內湖線] , 改 核發 延線 居民 , 每人 一張 儲值 伍百元 的 [ 捷運悠遊卡] , 以 彌補 [工程延誤] 及 [噪音污染] 等各項損失, 這樣 不是 讓 大家 既 [開心] 又 [安全] 了嗎 !? 台北市 捷運局 常歧德 局長 , 應該為其 前後矛盾 的 發言 , 公開向 台北市 市民 道歉 , 以 展現 [ 為官不輕言 ] 的 誠信 ! [陳情人] 陳敬學 A123265368 敬上 2009年06月09日 電話: (02)85095661 0922-839739 E-Mail: happylife@glca.tw http://www.glca.tw ~ Thank You ~

Unknown 提到...

有關匿名的網友提到台北市承德路三段122巷紅線違規停車問題嚴重一事,我已經請相關單位注意這個事情了。

Unknown 提到...

陳敬學先生提到內湖線正式營運後提供一個月免費搭乘的問題,我已經您的意見請捷運公司研究。

匿名 提到...

針對二代讀卡機的不便,請議員可以持續反映給各單位公司,因為鎖卡的民眾多的不勝枚舉,請您為我們爭取,解卡可在各大捷運站處理。不然悠遊卡就太不方便了。

democyacy99ttt 提到...

烤烤你<1>
1.請問“大中至正”的意思是? (可複選)

A. 卜大中到中正路玩
B. 金大中到北韓找金正日玩
C. 蔣大中在溪邊看到蛤仔逆流而上.從此發糞塗牆. 被抓到中正一分局罰跪
D. 大.中.小...至正. 意指大老婆(姓毛).中老婆(姓陳.)小老婆.....總共五個(“正”為計算工具.一個正字是5)
E. 火星文. 意指男生不論大中小.不能只放左邊.也不宜偏放右邊.最好常放中間.
至少時時勤扶正.勿使惹塵埃
F. 瞎掰鬥字.不知所云
G. 以上皆是

不知答案請轉貼此文問別人

democyacy99ttt 提到...

烤烤你-2
2.請問近代史上四大殺人魔是指? (複選)
答:

A. 希特勒.
B. 史達林.
C. 蔣介石.
D. 毛澤東.
E. 阿諾史瓦辛格.
F. 藍波
G. 魔人普烏 (矮瘦那個).註
H. 前四個答案是對的
I. 以上皆非. 除了第三個.

以上皆非. 我自己答:

不知答案請轉貼此文問別人 不准GOOGLE或維基
註:鄉民江然提供.在此感謝.

匿名 提到...

陳議員您好'
我想跟反應一事'本人住於捷運民權西路站附近'該站近日進行路旁擴建工程'已略為影響市民行車權利'但為了公共建設'是可以接受的'但最令人氣結的是'該站門口'長期以來一直有計程車嚴重違規併排'諷刺的是還有立牌公告不得有計程車排班載客之行為'那計程車併排行為已是明顯違法'
多次報警反應'回報說會立即派員處理'但於旁觀察等待近十分鐘'仍未見員警前來處理'此時本人至附近承德路'重慶北路'延平北路'都見有員警進行攔檢勤務'試問'抓小市民違規比較有業績嗎?還是員警刻意包庇計程車業者?
多次觀察下來'員警就算前來處理'也是進行驅離'但警察一走'計程車馬上又違規併排'如此兒戲的管理行為竟出現於台北市中心?市府公權力無能失責至如此'我們市井小民只能期待議員您能為我們督導市府以維護我們行車安全及權利'謝謝!

匿名 提到...

陳議員您好'
我想反應一事'本人住於捷運民權西路站附近'該站近日進行路旁擴建工程'已略為影響市民行車權利'但為了公共建設'是可以接受的'但最令人氣結的是'該站門口'長期以來一直有計程車嚴重違規併排'諷刺的是還有立牌公告不得有計程車排班載客之行為'那計程車併排行為已是明顯違法'
多次報警反應'回報說會立即派員處理'但於旁觀察等待近十分鐘'仍未見員警前來處理'此時本人至附近承德路'重慶北路'延平北路'都見有員警進行攔檢勤務'試問'抓小市民違規比較有業績嗎?還是員警刻意包庇計程車業者?
多次觀察下來'員警就算前來處理'也是進行驅離'但警察一走'計程車馬上又違規併排'如此兒戲的管理行為竟出現於台北市中心?市府公權力無能失責至如此'我們市井小民只能期待議員您能為我們督導市府以維護我們行車安全及權利'謝謝!

匿名 提到...

議員您好:
今日假日至圓山大飯店後山爬山,
剛好經過圓山聯誼會前面的馬路,
卻被警衛阻擋下來說這條馬路是他們私人承租的,非會員是不能走的,想請問圓山飯店周圍的柏油馬路都是他們租的嗎,不是公有的嗎,一般市民不能走嗎?
謝謝

Unknown 提到...

有關您「假日至圓山大飯店後山爬山,剛好經過圓山聯誼會前面的馬路,卻被警衛阻擋下來說這條馬路是他們私人承租的,非會員是不能走的,想請問圓山飯店周圍的柏油馬路都是他們租的嗎,不是公有的嗎,一般市民不能走嗎?」一事,我會儘快瞭解,如果不屬於私有道路,會要求應該回歸開放狀態。謝謝您提出這個問題。

Unknown 提到...

有關您反應「捷運民權西路站附近計程車嚴重違規併排排班」一事,我會請交通規劃單位及轄區警方針對此事進行討論,研擬一個以交通順暢及乘客權益的方案。也謝謝您留言反應這個問題。

選民 周先生 提到...

黃議員您好,
我有一件陳情需要您的協助,
詳細陳情內容已寄至您的e-mail信箱,
還煩請您於百忙之中抽空協助處理,
非常感謝

Unknown 提到...

周先生,您的來信我收到了,我會請助理盡全力協助,另外我也回信給您,請提供我們一些資料,謝謝。

周先生 提到...

黃議員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我已將相關資料傳真至您的辦公室,
若有不足,
請隨時聯絡我,
我將盡速補上,
再次感謝~

匿名 提到...

黃向羣你好

請為我們大同區儘一份力.拜託,別讓政治做秀人影響民生.

大同運動中心 傳配合市長行程開幕
大同運動中心有國際標準規格的曲棍球暨直排輪溜冰場,但啟用時間一延再延。(記者洪敏隆攝)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興建過程一波三折的台北市大同運動中心去年十月完工,「養蚊子」超過一年才順利招商,原訂五日開幕,又傳出配合台北市長郝龍斌的行程,預計延到這個月中旬,大同區民眾大罵離譜,質疑「還要配合市長剪綵作秀?」台北市體育處否認,強調是有些安全問題要改善。

大同運動中心除了一般常見的運動設施外,還設置曲棍球暨直排輪溜冰場,長五十公尺、寬二十五公尺的木質地板為台灣少見的國際標準型曲棍球比賽用地,也可容納逾百人溜直排輪。

利用大同國小舊禮堂改建的大同運動中心,民國九十三年市府編列五億三千萬元興建,一直拖到民國九十五年才招標,卻因物料價格飆漲,曾經六度流標,後來採減項方式才勉強招標出去,可是游泳池列入工程刪減項目,大同區民曾抗議被當成「二等市民」,前年底追加五千萬元預算,重新招標興建地下游泳池。

大同運動中心完工後,招商同樣不順利,經歷幾次招商才有業者願意經營,並且完成前置準備作業,業者都在區內打出「即將營業」的宣傳看板,甚至前兩週開放民眾體驗,並告知民眾將在五日開幕啟用。

昨天上午市府官員前往會勘,安排五日運動中心開幕時郝龍斌剪綵的動線流程,但大同運動中心業者下午卻接到市府電話,要求開幕時間延後,預計最快十二月中旬才開幕。

台北市體育處長房振昆否認配合市長行程才延後開幕,強調是因昨天會勘發現運動中心有些安全措施,需要再加強改善,「頂多再延後一個星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1/today-taipei8.htm

匿名 提到...

議員您好

我是台北機車族
經常騎行中山南路經過自由廣場正門口時
看到許多遊覽車暫停在路旁
形成交通的不便
也醜化了市容

不知是否有可能有
去規劃小客車和大客車的臨時停車區
而非通通停在正門口
若能設立自側門或是其他地方
能讓觀光客多走走豈不更有觀光的意義

想煩請議員能請相關單位處理或是建立規範
讓市民和觀光客都能雙贏

謝謝

匿名 提到...

您好,最近有國民黨籍議員把人頭遷入台北市選區了,要好好注意才行喔!

Unknown 提到...

有關「中山南路自由廣場正門口看到許多遊覽車暫停在路旁形成交通的不便也醜化了市容」一事,我會轉請台北市政府交通局針對當地交通及遊覽車停車管理進行檢討。

Unknown 提到...

有關「最近有國民黨籍議員把人頭遷入台北市選區了」,如果您有相關證據或特定人士,麻煩您私下告知。可以email至tcc9511@mail.tcc.gov.tw,謝謝。

匿名 提到...

黃議員您好,

1.目前台北市道路多處施工,在中山區松江路和松江路235巷的路口這裡有捷運在施工,而在這個路口卻只鋪了二片鐵(鋼)板草草了事,這二片板子與路面高低有不小的落差且二個板子的中間高低起伏又一高一低,之前雨天行經此事機車輪胎有點打滑,所以我有打1999去申訴二次,結果都沒有回應,請問一下都沒有人在監督這些承包商,是否就讓他們為所欲為呢?在設立這二片板子時是否有替用路人著想過呢??

2.新生北路高架橋目前橋下還是在作業,但也是亂七八糟,還有怪手逆向甚至開上人行道的,有夠誇張.

3.警察在上下班時間指揮交通真的很累,我們也很感謝,但如果只是單純的站在那裡站三七步或是手放在後背後那不如不要,一點都對不起他們身上穿的制服,義交指揮交通還比他們認真.

4.還有一堆白目的警察在上下班時間單向二線道且車流量頗大的路段還停著警車佔一線道在抓違規,抓違規騎機車就夠了吧,還開車!人民會違規多數也是因為交通狀況不佳,而警察不知去指揮一下疏解一下交通反而還這樣去抓違規,這樣對嗎?

請議員幫忙,謝謝.

匿名 提到...

這是自由時報今天提到的內容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6/today-so19.htm

台北市有多處公車停靠站有畫格子告知,但就是除了小客車外更有多數的貨車及遊覽車會把車子停在這個地方.

小貨車或許停不久,但一台接一台結果跟停著也是一樣,遊覽車更誇張也跟著停,造成公車根本無法靠站.

話又說回來,台北市的公車駕駛有些根本沒有駕駛道德,公車站已滿還強行進站造成車身檔往斑馬線及左右方向的來車,不然就是有些可開行駛高架路段的公車時速能開到60公里結果在平面道路也開60、還有公車規定全天候開頭燈,但是頭燈有開照理說車尾燈的小燈也會亮,結果也沒有亮!這樣對嗎??亮車頭燈不用亮車尾燈喔??

拜託議員了.

匿名 提到...

議員您好:
現在民權西路在做恢復人行道和公車站牌的規劃,我是這裡的市民,我觀察到恢復民權西路前的公車站牌人行道拉ㄉ太長是全台北市公車站牌人行道最長,是為了作紅綠燈,這紅綠燈設在民權西路捷運站前方,我知道以前的路面沒有這個規劃,如果在民權西路捷運站前設紅綠燈,會造成大塞車和行人與機車爭道會造成車禍事故

現在民權西路常常塞車又遇到計程車在民權西路排班,又遇到卸貨和上下車,如果在捷運前面做行人穿越道搭公車,會遇到很多擦撞或交通事故,讓行人走路非常ㄉ危險,而且民權西路與承德路口就有行人穿越道,為什麼要在捷運前面做行人穿越道?民權西路與承德路口到捷運站只有100公尺做行人穿越道,浪費人民納稅錢,
民權西路捷運站就有地下道
如果在民權西路捷運站前方做行人穿越道和紅綠燈會導致民權西路與承德路口嚴重塞車導致承德路車子右轉左轉無法行駛
民權西路常常塞車很多機車族汽車族都往公車專用道行駛一定常常會遇到交通事故
現在恢復人行道快完工階段又要開挖號誌管線埋入
有空來會勘
希望能儘速回信

匿名 提到...

議員您好
我是一位在台北市執業的中醫師..
最近有一位病患拿一間長壽堂的藥單給我看..印象中長壽堂好像有出過事
就查了一下..長壽堂好像是幾年前被查出是中國籍無照密醫(辛島勇)所開.
新聞連結在此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23/1/j8w7.html
經詢問病患..無健保是自費而且該名中醫師自稱是日籍..種種跡象都顯示辛島勇似乎又重出江湖
麻煩議員調查一下..不要讓密醫違法看診又賣偽劣藥物..讓國人傷身又傷財
之前是開在八德路..不知現在又在哪騙吃騙喝了
泛綠支持者敬上

Unknown 提到...

匿名網友您好
有關疑似密醫長壽堂的問題,是否能提供您病患的藥單或其他更進一步的資訊?以方便我們進行調查,謝謝.

匿名 提到...

關於長壽堂藥單一事..
藥單上並沒有寫到住址或是電話
只有寫到什麼藥多少劑量而已
我是猜..他應該是原地看診吧.
民眾比較好找阿
(好像製藥地方是在八德路)
這方面要再麻煩議員了

EvaneScence伊凡塞斯 提到...

議員您好:
我是騎腳踏車的愛好者,但是台北市對於腳踏車的專用道的管理和建設不是很完善
2月21日本人騎至中山北路美術館,因為河濱正在弄花博的場地,市政府規劃了一條坡道,我不知道那條是自行車道還是殘障步道,沿著台北故事館到堤防,我到那看傻,竟然沒自行車牽引道進入堤防,我試著繞一圈去兒童樂園那邊看看有沒有還是沒有,我看到很多人扛這腳踏車從中山橋上上下下,一個父親更可憐一家4口
因孩子太小媽媽背很多東西抬不動,那位父親就上上下下4趟把腳踏車台下來.
我想說這是新規劃的區域,都做好了唯獨少了自行車牽引道,市政府的規劃如此不周全,常常是有反應才又花錢另外弄,為什麼不一次就弄好,趁現在還沒完全完工驗收,請議員趕快叫市府的監工單位重新新闢一條牽引道,不要等有人受傷跌落,在那牽拖.
因為那是議員的區,所以請你可以實地勘查一下或許牽引道是還沒做,那可以請市政府標示清楚一點腳踏車到那區域要如何到河濱,不然上橋和機車汽車爭道很危險,麻煩請議員監督一下這是小市民的心聲.
我的mail:lin01230630@gmail.com

Unknown 提到...

伊凡塞斯 您好,
謝謝您在我的部落格留言有關北美館旁邊的自行車道的狀況,我會儘快派助理前往察看,並會同相關機關儘速處理以便民使用。
再次謝謝您。

黃向群 敬上

匿名 提到...

有關臺北市環河北路一段343號1樓後方違建加蓋乙案!這麼嚴重的違建案,都不用拆除嗎?請問市府團隊是為了辦花博而所有市政都停頓嗎?郝市長!您的市府團隊怎麼了?請問不能馬上拆除嗎?一樓後方違建的這麼嚴重!且該地址所營業為食品類!萬一發生火災請問?不危險嗎?已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之原則!請問樓上住戶該怎麼辦?請市政府速辦理!已達到市府違張處理原則!請黃議員幫幫我們監督~該地址1樓後方均使用鐵皮屋加蓋大違建,且該大樓是新建的!為何?都沒有看見拆除呢?請黃議員幫幫我們!感恩~

匿名 提到...

議員您好,從新聞報導上面看到國語實小學同被連甩9個巴掌的新聞,既然挺不適任老師的家長發動一人一信到教育局的信箱,要那位不適任的教師回學校,那我們是不是也能發動網友一人一信,或一人一通電話,到國語實筱去抗議ㄋ?????這種不適任的教師不能在回學校了,如果回去,難保不會發生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挺這位不適任老師的家長,不知是何居心
還是因為他們的孩子沒被這樣連甩9個巴掌ㄋ
其時這位張姓學同的家長,是不用轉學的,請議員發起一人一信或是一人一通電話到國語實小去抗議吧

匿名 提到...

議員你好
我是台北市大同區國慶里的里民,對於我們的國民黨的里長,我有些問題反應
1.我們的機場回饋金跑去哪裡??
2.污水處理廠的回饋金跑去哪裡??
是不是里長拿來綁他的支持者名義上的"里民活動旅遊"並與旅行業者勾結中飽私囊?我高度懷疑
3.與政府申請回收站補助,設立在延平國小,如今何在?變成他私人公司的停車場與私人廢棄物堆放地點
4.自己開設工程公司,承包里內小型工程;附近里民若不給他私人公司整修,里長就檢舉刁難
5.里長在本里有多間空屋,每到選舉就找花錢找人頭來入籍,選完就遷出

匿名 提到...

您好,我住彰化縣員林鎮,有一位叫林忠洲,的人開票給他的股東,無法支付票款,便由他的太太謊報支票遺失,再像我們被害人拜託去跟廠商抽票,承諾三天後會債務處理,結果卻利用這三天完成脫產的手續,等到我們向他們要求兌現,他們卻翻臉不認人,走了一年多的法律訴訟後,法院判咯他太太謊報遺失的罪,並且可以易科罰金4萬,至於發票人林忠洲竟然沒有信用瑕疵,還是可以順利在銀行貸款,相同的手法,林忠洲之堂姐與姐夫,也在96年於三信銀行謊報遺失,而信用也沒有瑕疵,在97年於銀行成功借貸兩千多萬,變捲款遣逃,我們被害人走完法律訴訟後後,也無法拿回票款,只好請求幫忙. 大略內容是這樣,

騎士 提到...

<<< 請市長歸還腳踏車通勤族的路權 >>>

越來越多的人以腳踏車作為通勤工具
只是咱們帥氣市長自從上任時 騎腳踏車跌個狗吃屎後
就再也不重視腳踏車通勤族的路權……

先自以為是搞個敦化南北路腳踏車自殺車道
等民眾怨聲載道才又灰頭土臉地取消
只是被浪費掉的公帑 能不能從郝伯伯的終身俸中扣除??????

再來為了打腫臉充胖子的花博
花癡市長把基隆河圓山段兩岸車道硬是封掉一邊
前後快兩年 無辜市民騎士們只好每天繞道??????

最近又為了不知所以然的整修工程
赫然發現雙溪兩岸車道竟又封了一岸
真不知市府團隊究竟是如何苦民所苦?

我們也了解建設之前必有破壞
但總是要兼顧通勤族的權益啊!!!!!!

淡水河兩岸車道在台北縣三重那邊
去年也才進行大規模拓寬工程
不過台北縣人就高明多了
絕不會有任何路段是完全禁止通行
且工程進行時 都會作好照顧騎士的安全措施

黃議員啊 請為市民大聲說出來吧!!!!!!
要不然自從聽奧以來
咱們市長也快變成聽障啦!!!!!!

小黃 提到...

議員 您好:
我是一位台北市民敝姓鄭,而內人則是一位小學特教教師
但卻與我分隔兩地在遙遠的南投縣偏遠小學服務
當然一直都有參加台閩地區公立國民小學教師外縣市介聘希望能調回台北市返鄉服務,但卻一直無法成功
且從這幾年發現國小特教教師一直是有缺額的,但是在外縣市任教欲返鄉的教師卻無法調入
原因是沒有將缺額開給縣市教師介聘,採取一出一進的策略控管名額,但是卻有各校自行招考,去年居然還約有十個名額!!
台北市教育局竟捨近求遠,寧把一位已有房子於台北市和平西路路x段XX號且打算將自己一輩子奉獻給台北市教育的老師
拒於之外,而甄選一些把台北市當跳板的老師為選擇???
而教育局給予我們的回答居然是:
『本局並無權責強制學校開列他縣市介聘單調缺額。』
為什麼今年有聯合甄選卻不開單調缺!!
希望先開單調缺 再開教師甄選

匿名 提到...

有關就業服務法的法規,是何單位發布,為何不見在新聞、媒體上宣導,以致雇主藉不知情而不受罰!為何相關單位不盡宣導之責,傷害求職者被歧視卻不公平之待遇!

匿名 提到...

垃圾 - 就業服務法

http://www.104.com.tw/jobbank/cust_job/introduce.cfm?j=4c4e47295e3a435a35363e6756683b642404e472b48704225252525203d552a29745j99
http://www.104.com.tw/jobbank/cust_job/job.cfm?j=4c4e47295e3a435a35363e6756683b642404e472b48704225252525203d552a29745j99&intro=1&jobsource=intr&page=1

(太將鍋日式刷刷鍋中和德光店)御湯小吃店
甜美接待店長
台北縣中和市德光路132號
長相甜美口齒清晰標準身材

嚴重歧視徵才!!!
就業服務法相當於垃圾~
人力銀行都已告知法規了
檢舉後~勞工局還回覆說業者不知情~!!

Unknown 提到...

樓上匿名的網友你好,
你提到台北縣店家徵才廣告疑似違反就服法的部分,應該屬於台北縣勞工局的管轄職權,如果勞工局表示店家不知情,那麼請台北縣勞工局要好好行政指導該店家,並請該店家立即修正可能違法的徵才告示或廣告。

Unknown 提到...

鄭老師你好,
有關你提到台北市特教老師缺額採用一進一出管控,而沒有採用縣市介聘一事,我會儘快向教育局進行瞭解。謝謝您的意見。如果方便請留下您的聯絡方式,以便有進一步消息可以回覆您。

匿名 提到...

勞工局在混啊?就業服務法沒效用:女僕餐廳徵女性,又非特殊行業,勞工單位依舊不明確表示是否違法,仍然用法令描述帶過,等同沒有答覆!

魔流意式餐廳,台北市八德路一段27號3樓
http://taipei.kijiji.com.tw/c-PostersOtherAds-W0QQUserIdZ51403512
http://www.518.com.tw/job-comp_detail.html?id=59200
http://www.wretch.cc/blog/molio888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molio888&b=3&f=1235041712.jpg
http://www.facebook.com/pages/mo-liu-yi-shi-can-ting/124795284205692
須穿女僕裝,女性 長相清秀 甜美,余小姐02-2321-3720

布拉格(女僕餐廳),台北市中山區
http://taipei.kijiji.com.tw/c-PostersOtherAds-W0QQUserIdZ48758512
MSN:a566018@yahoo.com.tw,即時通b566018,b566018@yahoo.com.tw,0989-729-841呂店長

萌月堂有限公司,統一編號:28190472,台北女僕喫茶fatimaid,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21巷4號
http://www.moetown.com.tw/
http://www.facebook.com/pages/Fatiamaid-tai-bei-nu-pu-chi-cha/114956054975
招募年滿18歲至25歲以下之健康女性
http://blog.yam.com/fatimaid/article/19685259
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1213183.htm

萌系女僕餐飲會館,台北市中山區
http://taipei.kijiji.com.tw/c-PostersOtherAds-W0QQUserIdZ48577581
誠徵喜愛cospaly跟美食的妳,你是個符合女僕風的女孩嗎?
0986-715-345 (月色),qazgirl123@yahoo.com.tw

匿名 提到...

台北新願景

松山機場遷關渡平原
1. 空港(松山機場)海港(台北港)雙港合壁,讓世界再看到台北
2. 國安疑慮消除



大巨蛋蓋松山機場
1. 松山煙廠得以最完整保留,並可成立藝文區
2. 大巨蛋交通問題得以解決,有文胡線機場站紓解,並與小巨蛋相鄰
3. 大巨蛋可與周邊公園綠地形成台北中央公園,讓花博後的相關建築得以保留

身障市民 提到...

議員您好,在您的落部格上看到了一篇2009年5月份的文章,是有關使用敬老愛心悠遊卡搭乘公路客運補助的問題。然而,目前台北至桃園的城際路線似乎未見此種補助,請問是否能請議員協助代為向社會局了解一下此路線是否可在同樣的補助段次下比照辦理呢?謝謝!!!

匿名 提到...

你好:我是一個單親媽媽,家庭生活開銷全靠我一個人,我要申請低收入戶卻是困難重重,社會局要把我娘家財產一併計算,娘家在木柵有一間2樓透天小房子,目前哥哥一家人在住,水里有一塊山坡地(與阿姨共有持份但名子登記在媽媽名下,因當時阿姨在台大醫院藥劑室上班,以致不能登記阿姨名下),父母現都以70歳以上,住在家族的老家裡(而我戶籍也放在家族這老家住址),實際上我跟我大伯父承租一間3坪大的房子,10年以上了,她們查的到娘家之財產難道查不到母親因為外祖父之遺產稅的強制執行處分嗎?(我真的很需要申請到低收入戶,不然我所積欠的費用只會越來越重)希望你能協助我,謝謝。
去年我因失業而原本分期償還的健保費因故無法支付,健保局進而送到台北執行處後來把我健保卡鎖卡,因為生病就醫才發現,後來得去協調分期支付,我們這窮苦小老百姓償還健保還須負擔滯那金與利息,而政府單位所積欠的健保費她們是否也這麼強制的執行呢?真是太不公平了,拜託幫幫我我這個小老百姓,謝謝。我的email-uuauu2005@yahoo.com.tw

被困擾者 阿海 提到...

陳情 & help,please. <>

前言:究竟是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
......有須要對決(?)那麼久嗎!

黃議員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台北市瑞光路瑞光大樓 or 仁寶大樓:)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美國資產!May include GPS 、GPRS & other electronic technology。據信是他們的手法之一,就是把手機接在電話線上?事實上似乎也是如此,不然本人在幾處公司工作的時候,對方的noise怎麼會可以存在,並且讓廠方頗有微辭!)混淆視聽、製造擾亂(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noise""),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
案件(補充說明):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1)掩飾他人罪行。
(2)責任歸屬問題。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_林柏青),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究竟是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有須要對決(?)那麼久嗎!

But!!!對方仍不肯""Over""!
因此,敬請黃議員有能規勸阻卻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使用電子技術侵擾本人!拜託再拜託。

人物(補充說明):May include:
(邱顯寶先生)、(江天發先生)、邱淑娥女士、邱美女士、黑(黑珠芽?)Madam、黃啟賢先生、華寶公司(?)、邱文甫、許志雄、簡清文、江幸恬、邱(劉)明賢、呂理志、林注旻、林柏青、張國安.............etc.

被困擾者 阿海 敬呈
2010/6/19

JSH 提到...

2009/11/16 "法務部部長信箱" hotline@mail.moj.gov.tw
回覆:本件移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卓處。

2010/4/29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 returnecss@minister.moi.gov.tw
回覆:臺端檢舉所提內容,本部已於99年4月15日明確回覆在案!
聯絡人員:莊琬婷 02-23433983信件編號 : 20100428021

2009/12/11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 npa3@npa.gov.tw
回覆:請您提供欲指陳之人、事、時、地、物等具體事實,以利查處。

2010/3/18 , 3/26 "臺北市政府市長信箱" mayor@mail.taipei.gov.tw
回覆:請向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反映!
謹提供院長電子信箱網址 eyemail@eyemail.gio.gov.tw (MA201003260029)(MA201003180137)(MA200909070028)(MA201003080118)(MA200911050139)(MA200909110140)(MA201003260028)

2009/11/12
臺南市警察局回覆:94年至95年間居住臺南市所轄地區,本局並無您提及腦電波電子通訊器材等設備,更無傳送聲音電波至人腦作長期監控及竊取個人隱私之情事,您所述之內容應屬於醫學工程之領域。
陳博祥 06-2231101轉2178

98.09.7 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 北市警刑大偵字第09831965900號
2009/11/11 鄭力超(02)23751261第09832446500號
99.04.06 邱宣博 02-23116571 第09930750800號
2010/3/10 , 5/4 , 5/6分隊長陳永堅 2311-6571警署刑偵字第0990077478,09930560800,09931049900,09931051800號
重覆回覆:由於來信內容未臻明確,建議檢具相關具體事證,請就近至任何一警察機關各外勤單位報案。
2009/9/17 , 2010/3/30
回覆:感謝您的來信,本大隊將依法查處。歡迎隨時提供資料予警方偵查。刑大資訊室 分隊長羅智偉 2311-6571 , ci746177@tcpd.gov.tw 北市警刑偵字第09832004000號
2010/5/20
回覆:已簽奉 鈞長同意,本件陳情案件內容未提供新具體事證,依據行政程序法:「人民陳情案件,有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得不予處理」,案件退回存參(不回復)。編號MA201005180050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大隊長黃 明 昭 敬啟

2009/11/16 臺北縣警察局 "陳建廷"
2009/11/27 臺北縣蘆洲分局 "巡官黃元慶" 02-22811428
2010/3/15 臺北縣新莊分局 資訊室 02-29920279 案件編號:0990312318
回覆:信中並無明確訴求,請您再來信提供詳細之案發資料,或親自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以利查處。

980717,2009/11/10
高雄市警察局回覆:高雄市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覺民派出所員警積極佈線偵辦中。
偵查佐:潘德明 3814121 "吳邦錡" vv106@kmph.gov.tw
2009/9/23 回覆:由於台端未能將詳細之人、事、時、地、單位等敘明,尚請台端再次來信陳明俾利查處。
2009/10/30 回覆:已派員處理中,待查明後並再次答復您。
98.11.23 回覆: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前於96年7月派員調查並訪談,渠對所陳事項均無法提出具體事證。依行政程序法,一再陳情者,不予處理但仍應予以登記,以利查考。
2009/11/13 , 11/17 , 11/19
重覆回覆:依行政程序法,一再陳情者,不予處理但仍應予以登記,以利查考。法務部移文 (移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卓處)王志國 07-2911965 三民二分局偵查隊 07-3814121
2010/3/12 回覆:案經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處理,請逕向本局三民第二分局報案。
"涂明宗"
2009-07-31 ~ 2010-04-09
潘德明一再重覆回覆:
於97年6月中旬遭小混混尾隨至高雄公園廁所內偷窺並被傷害案件等情事,本分局已聯繫案發地三民一分局十全派出所查無報案紀錄,且另經多次撥打0937624251門號連繫非無人接聽或接聽後語無倫次(如疾病大陸方面已多人受害等語云)後掛電話。
依行政程序法,一再陳情者,不予處理但仍應予以登記,以利查考。潘德明 07-3814121案件編號B-183067, 185861,188279,188344,190517,191038 , B-195770,196202,198085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蔡俊章 敬上

下列為20多名被洗腦中受害人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bjjoe-taiwan,
tw.myblog.yahoo.com/cop-buster,
tw.myblog.yahoo.com/chang01110/,
http://tw.myblog.yahoo.com/chyu83tw,
tw.myblog.yahoo.com/doris117/archive?l=a,
tw.myblog.yahoo.com/happyele,
tw.myblog.yahoo.com/shun-chuan/gbpost,
tw.myblog.yahoo.com/ivan-123,
tw.myblog.yahoo.com/jw!bXFdqyWGFxUEABTFT_4aUA--/archive?l=f&id=1,
tw.myblog.yahoo.com/jw!ec.2GliZBxK8q3VbHlgZM6g-/archive?l=a,
tw.myblog.yahoo.com/jw!hwbJYhCBGALg1rREyIkrMn0DNQ--,tw.myblog.yahoo.com/jw!LlgPHCSCGRnYFeRuZlJkxb79,tw.myblog.yahoo.com/jw!uXoEsYCBFRpNBQK5bPAv7A--,
tw.myblog.yahoo.com/jw!_yrZGeSGGBIvMtUDuybFCGL3lIrwgxkeDGQm,
tw.myblog.yahoo.com/k0929202222/guestbook,
tw.myblog.yahoo.com/latenightkimo,
tw.myblog.yahoo.com/uttobtrusive,
tw.myblog.yahoo.com/vivi0723tw,
www.wretch.cc/blog/hawk2220/10899647,
blog.yam.com/a9113312002/article/12471801,
blog.yam.com/chang01110,
http://blog.udn.com/qunshenghuang961028,
mindcontrol.freebbs.hk/index.php

被侵擾者 阿海 提到...

陳情 & help,please. << 規勸阻卻(止) >>

議員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noise”),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

案件(補充說明):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1)掩飾他人罪行。
(2)責任歸屬問題。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_林柏青),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究竟是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有須要對決(????)那麼久嗎!

Issues:
**對決(????):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為連上弟兄皆知的“連上長官出賣連上弟兄”之黑箱作業與責任歸屬問題。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有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的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部分:
由侵擾內容推知,顯然是邱文甫以偷睡袋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來污衊本人,邱文甫個人瀆職行為!
Maybe!因為有太多的因為?“旁人不得而知”。
**(黑珠芽????):
聽說是與監獄風雲有關?!
**華寶公司(????):
顯然是技術來源與主要的案情相關人士所屬單位?!

我只不過是一個小老百姓,遇到像他們那樣發生那麼多恐怖又血腥鬼厲的事情(聽說還是“xx條人命關天的事情”),實在是別無選擇,勢必選擇閃避。敬請議員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noise”影響的現實問題上,有能規勸阻卻(止)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使用電子技術侵擾本人(**緣盡!Over!)!拜託再拜託。

被困擾者 阿海 敬呈
2010/7/15

阿海 提到...

陳情 & help,please. << 規勸阻止(卻) >>

議員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noise”),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

案件(補充說明):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1)掩飾他人罪行。
(2)責任歸屬問題。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_林柏青),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究竟是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有須要對決(????)那麼久嗎!

Issues:
**對決(????):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為連上弟兄皆知的“連上長官出賣連上弟兄”之黑箱作業與責任歸屬問題。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有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的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部分:
由侵擾內容推知,顯然是邱文甫以偷睡袋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來污衊本人,邱文甫個人瀆職行為!
Maybe!因為有太多的因為?“旁人不得而知”。
**(黑珠芽????):
聽說是與監獄風雲有關?!
**華寶公司(????):
顯然是技術來源與主要的案情相關人士所屬單位?!

我只不過是一個小老百姓,遇到像他們那樣發生那麼多恐怖又血腥鬼厲的事情(聽說還是“xx條人命關天的事情”),實在是別無選擇,勢必選擇閃避(表明立場)。敬請議員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noise”影響的現實問題上,有能規勸阻卻(止)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使用電子技術侵擾本人(**緣盡!Over!)!拜託再拜託。

被困擾者 阿海 敬呈
2010/7/17

阿海 提到...

陳情 & help,please. << 規勸阻止(卻) >>

議員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noise”),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

案件(補充說明):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1)掩飾他人罪行。
(2)責任歸屬問題。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_林柏青),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究竟是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有須要對決(????)那麼久嗎!

Issues:
**對決(????):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為連上弟兄皆知的“連上長官出賣連上弟兄”之黑箱作業與責任歸屬問題。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有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的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部分:
由侵擾內容推知,顯然是邱文甫以偷睡袋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來污衊本人,邱文甫個人瀆職行為!
Maybe!因為有太多的因為?“旁人不得而知”。
**(黑珠芽????):
聽說是與監獄風雲有關?!
**華寶公司(????):
顯然是技術來源與主要的案情相關人士所屬單位?!

我只不過是一個小老百姓,遇到像他們那樣發生那麼多恐怖又血腥鬼厲的事情(聽說還是“xx條人命關天的事情”),實在是別無選擇,勢必選擇閃避(表明立場)。敬請議員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noise”影響的現實問題上,有能規勸阻卻(止)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使用電子技術侵擾本人(**緣盡!Over!)!拜託再拜託。

被困擾者 阿海 敬呈
2010/7/17

阿海 提到...

陳情 & help,please. << 規勸阻止(卻) >>

議員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noise”),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

案件(補充說明):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1)掩飾他人罪行。
(2)責任歸屬問題。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_林柏青),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究竟是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有須要對決(????)那麼久嗎!

Issues:
**對決(????):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為連上弟兄皆知的“連上長官出賣連上弟兄”之黑箱作業與責任歸屬問題。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有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的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部分:
由侵擾內容推知,顯然是邱文甫以偷睡袋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來污衊本人,邱文甫個人瀆職行為!
Maybe!因為有太多的因為?“旁人不得而知”。
**(黑珠芽????):
聽說是與監獄風雲有關?!
**華寶公司(????):
顯然是技術來源與主要的案情相關人士所屬單位?!

我只不過是一個小老百姓,遇到像他們那樣發生那麼多恐怖又血腥鬼厲的事情(聽說還是“xx條人命關天的事情”),實在是別無選擇,勢必選擇閃避(表明立場)。敬請議員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noise”影響的現實問題上,有能規勸阻卻(止)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使用電子技術侵擾本人(**緣盡!Over!)!拜託再拜託。

被困擾者 阿海 敬呈
2010/7/17

Teacher Wang 提到...

【評論】扯 師逼生集超商點數 免罰抄

http://member.pili.com.tw/forum/viewtopics/piliproduct/128022681411001/page-1

您好,
提供您相關資訊
望有助您申張民意
謝謝


【活動】全家最新集點送 橙果設計 霹靂話夾子

http://member.pili.com.tw/forum/viewtopics/piliproduct/127231041949754/page-1

u2_water 提到...

昨天黃議員檢舉導師要求小朋友收及貼紙換取公仔的事情,老師或有不對的地方,行事未妥,難道議員不能私下找導師家長校方三方來個據理力爭再做對錯判斷嗎?看那年輕老師發抖發言直說抱歉,我很懷疑老師有這麼壞嗎?除惡務盡是社會正義,但過度不留情面是失去台灣社會傳統價值,我們不希望事事如此走向極端,這也將不是貴黨應走的方向,若如此是,我深感失望.不知這是否如狗吠火車,議員真相到底是什麼

匿名 提到...

市議員好:

台北市是個相當擁擠的城市,公共空間常遭到商店或家庭的佔用,不僅影響人行空間,也造成市容不堪入目。邇來社會風氣敗壞,我所居住的大同區,延平北路三段、四段沿路,非常多中古機車行長期在騎樓、人行道、慢車道、甚至紅線黃線上停放待售或承修之車輛,足以影響道路順暢及用路人權益,但權責機關到目前為止無人關切,使得市民沒有感受到政府存在的價值。我認為權責機關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以及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除了要積極取締外,應當配合已修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路霸依廢棄物清除,同時,針對重點營業性路霸加強取締,編排每月一區,連續執行三日以上,對於不理會警方屢次勸導者,警方可依《刑法》竊占罪移送法辦,以貫徹馬市長時代「玩真的、玩大的、玩久的」清除路霸政策。「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台北市掃除路霸要走的路還很長。

匿名 提到...

市議員好:

台北市是個相當擁擠的城市,公共空間常遭到商店或家庭的佔用,不僅影響人行空間,也造成市容不堪入目。邇來社會風氣敗壞,我所居住的大同區,延平北路三段、四段沿路,非常多中古機車行長期在騎樓、人行道、慢車道、甚至紅線黃線上停放待售或承修之車輛,足以影響道路順暢及用路人權益,但權責機關到目前為止無人關切,使得市民沒有感受到政府存在的價值。我認為權責機關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以及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除了要積極取締外,應當配合已修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路霸依廢棄物清除,同時,針對重點營業性路霸加強取締,編排每月一區,連續執行三日以上,對於不理會警方屢次勸導者,警方可依《刑法》竊占罪移送法辦,以貫徹馬市長時代「玩真的、玩大的、玩久的」清除路霸政策。「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台北市掃除路霸要走的路還很長。

匿名 提到...

對象:新工處長、交工處長
題目:請問本市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酒泉街至民族西路間)行人走路,應走在何處?
說 明:
一.該地段並非每家均需設騎樓供通行。
二.該路寬有雙向車道再加慢車道,無人行道,導致行人均需走在車道與汽機車擦身而行。
三.本人主張道路以行人為第一優先,往後市府應對新設人行道工程另編預算,不能以「人行道更新改善工程」預算來新設人行道。
四.建請市府徵求地方民意,能在不影響行車之情況下加設人行道,對行人,尤其是老弱婦孺、肢障坐輪椅者、推嬰兒車、菜籃車等民眾,就不必走在車道上,與汽機車擦身爭道好不危險。
五.又全市若有以上情況,建請市府儘速通盤考量新設置人行道,俾利行人有一個安全尊嚴的人行空間。

匿名 提到...

1. 目前台灣出版社每年出版物總類約五萬種,但市立圖書館所珍藏不到其百分之四十,還有一大部份的書籍是圖書館所沒有,建請教育局增加市立圖書館購書的預算,以提高民眾閱覽需求!
2. 圖書館裡有許多舊書,那些書是二三十年前購入的,非常老舊,有的書皮脫落或者缺頁了,有的內頁黃黃的或者發霉,是否請北市圖對那些老舊書籍做些補救措施,以提供民眾閱讀的品質!

匿名 提到...

這個意見交流的地方 好像被議員荒廢了

匿名 提到...

議員做事 "頭燒燒 尾冷冷" (台語)

本人不太欣賞

Unknown 提到...

有關匿名網友提到「市立圖書館所藏書不足,請教育局增加市立圖書館購書的預算一事」,建議相當好,我將這個好建議轉請教育局在編列預算時,列入考量。
另該網友也提到「圖書館部分藏書老舊應該進行補救」一事,我也會請市立圖書館進行相關的處理。
謝謝這位提出建議的網友。

Unknown 提到...

針對有匿名網友提到「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酒泉街至民族西路間)行人走路,應走在何處?」我會將相關意見轉達給新工處,請他們研究當地設立供行人通行的措施,讓民眾不需走在馬路上,與車爭道,險象環生。
謝謝您的建議。

Unknown 提到...

針對有匿名網友提到「公共空間常遭到商店或家庭的佔用,不僅影響人行空間,也造成市容不堪入目。」,我也感同身受,會要求警察局加強取締霸佔公共通行空間的路霸。
謝謝您的建議。

Unknown 提到...

u2_water 網友您好,
這個案子教育局政風單位已經展開調查。我相信您也不能認同老師利用自己對於學生的權威,要求全班集點的作法吧?
這類作法我認為不只是不當,為人師表者,肩負言教身教的責任,一不小心就會被教導的孩子就錯誤的榜樣。
仍謝謝您的留言建議,我會思考您的說法。

Unknown 提到...

Teacher Wang,
謝謝您提供的資訊,謝謝。

匿名 提到...

花博將至,外國旅客從桃園國際機場出發,下高速公路,大同區酒泉街192號至260號沿線很可能是外國旅客進入台北之必經之地,但該處廣告物及建築物破破爛爛的,有礙觀瞻,建請臺北市建築管理處輔導大同區酒泉街192號至260號沿線店家執行廣告物美化更置作業及建築物立面景觀改善,讓台北變得好好看!

匿名 提到...

我家住在新生公園附近,對於花博的交通停車影響反映市長信箱針對以下兩問題詢問
<>1.停車空間不足的新生公園周圍
<>2.公車行駛量極少如何運載人潮
很可惜市府官員回覆的很誠懇但思考官僚一點也沒解決問題
<>請黃議員多努力幫忙爭取停車空間及交通問題,謝謝!!

Unknown 提到...

匿名網友你好,有關您提到「建請臺北市建築管理處輔導大同區酒泉街192號至260號沿線店家執行廣告物美化更置作業及建築物立面景觀改善」一事,我們儘快請建管處及更新處納入最近一期廣告招牌更新計畫,謝謝您的建議。

Unknown 提到...

有關匿名網友提到「新生公園附近,對於花博的交通停車影響以下兩問題詢問1.停車空間不足的新生公園周圍。2.公車行駛量極少如何運載人潮。」
由於新生公園已被納入花博展區,周邊短期恐怕不但不易增加停車空間,可能市府還會減少停車空間,針對此事我已經向市府表達我的反對之意,也透過媒體召開記者會爭取至少維持現有停車空間不要減少。
至於公車行駛量極少一事,我會請交通局以及公共運輸處再增加花博期間的公車載運量。
謝謝您的意見。

匿名 提到...

黃議員您好! 議員是台北市大龍峒人,應該對大同區酒泉街非常熟悉,我住大同區,從小就對大同區酒泉街有個疑惑,為什麼一條路直直的,在環河北路至大龍街之間的路段叫酒泉街,而大龍街至玉門街之間的路段卻叫庫倫街,想請問議員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情形,因為明明是同一條直直的路,為什麼不稱作酒泉街或庫倫街就好? 而要分別叫作酒泉街和庫倫街?若不是大同區本地人,很容易因此找不到路!

另外,大同區保安街和錦西街也有相同的問題!

花博受害者 提到...

黃議員及辦公室主任你悶好:我約6月時曾在吉林路吳里長辦公室和主任談過話.關於吉林路德惠街松江路民族東路這一區塊的停車位不斷遭塗銷.請主任代為向相關單位查詢這幾年本區車輛數以及停車位增減數據....另請聯合本選區同黨市議員向好市府爭取新生公園興建地下停車場....不知進展如何?

匿名 提到...

議員您好:最近花博及新生高架弊案頻傳,在此想請議員也查查台北市消防局近幾年的小額採購案(十萬以下)單價也都高於市價3~4倍發包!其中汙掉費用合計也為數不少!除了這個之外上有其他檯面下的活動~待您清查!小市民的血汗錢就這樣被黑走~一黨獨大就如此嗎?成立肅貪就會好了嗎??

匿名 提到...

黃議員 你好:

台北市景文中學規定學生頭髮長度限制,男女規範各有不同,這樣是否違反了性別平等教育法?
另外教育基本法也已明定學生身體自主權應受保障,而教育部也正式解除髮禁,要求各校不能將髮式規定納入校規及輔導管教範圍,也不得做為懲處學生之依據,希望台北市教育局能夠積極的落實政策,不要讓學校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也希望可以跟學校直接溝通,對於頭髮問題能夠依據新修訂學校教師輔導管教辦法注意事項第21點來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廣納學生意見,與學生充分溝通討論尋求一個雙方面都接受的合宜合理規範,希望可以幫忙協助,謝謝!

臺北市景文高級中學服裝儀容穿著管理實施要則98.05.27修正
男 生 :
每月月初自動修剪乙次,髮式不可怪異,也不可染、燙及抹膠,應梳理整齊自然,至於長度要修剪為鬢角不可超過耳垂、髮尾不超過衣領上緣、頭髮側面不覆蓋耳朵、劉海不超過眉毛上緣,以保持學生樸素形象。

女生:
每月月初自動修整乙次,不得染髮、燙髮、抹膠及怪異(包括捲髮),長、短髮修剪梳理整齊自然,以保持學生樸素形象。

匿名 提到...

議員你好 市民是住在台北市信義區福德街300巷24號這邊,因為當初房子完工前,建商跑路,所以土地並未過戶,這30幾年來,就只有繳交房屋稅,現在有人說他是地主,要我們每戶拿36萬出來辦理過戶,但還不保證會過= = 請問 我們該如何自救 謝謝。

0913792605 黃先生

Unknown 提到...

是地,酒泉街確實在往東過了大龍街後就改往東南方延伸,原本的酒泉街繼續往前反倒成了庫倫街,這很顯然是當年開批道路時,先開闢酒泉街,之後再補開闢庫倫街所造成的。
這樣的安排方式確實容易造成外人的誤解。
不過更動路名牽涉很廣,就必須經過地方居民充分討論及從長計議才是。

Unknown 提到...

花博受害者,你好
我已經請周主任將本案進度找時間向吳里長說明,謝謝。

Unknown 提到...

黃先生,您好
今日上午11點左右撥打您所留的電話號碼,無人接聽。如果方便請您賜電辦公室(27297708#6024),謝謝。

Unknown 提到...

有關景文高中對於男女學生頭髮規定問題,我會請教育局針對此一問題瞭解,並要求改正。

匿名 提到...

您好:

謝謝,希望可以要求教育局貫徹教育部解除髮禁政策,積極維護學生的權益。

匿名 提到...

最近民族西路的分隔島多了兩個公車亭
(看起來應該是給花博用的)
一個在新生公園,一個在海霸王
那兩個臨時的公車亭縮減了原本的車道,造成大塞車就算了
隨著那兩個公車亭的完工
我發現好像有怪怪的地方
公車亭的開口方向像是要載復北往中山北路方向的
難道花博專車的車門是設在左邊供乘客上下車嗎
還是(新生往中山北路)兩車道要播一個車道
來供花博專車逆向來載客呢

民族西路在上下班車流量本來就很多
現在又多了兩個在分隔島的莫名公車亭
可怕啊...

匿名 提到...

延平北路三段、四段沿路,非常多中古機車行長期在騎樓、人行道、慢車道、甚至紅線黃線佔用,對大樓住戶非常的不友善,他們任意驅趕停在他們店門口無畫設禁止停車線的汽車,並不讓他人將機車停放騎樓,他們的待售機車卻佔用整個騎樓,非常惡霸,無法無天!

Unknown 提到...

有關花博專車的事情,市政府宣布花博期間民族東路東往西方向(松江路至玉門街)在假日時採用公車專用道.禁止一班車輛進入,而且是採用雙向車道,比較沒有逆向行駛.不過這樣的規劃,對於這區的交通實在是很大的衝擊.

匿名 提到...

有以下兩點:
1.大同區延平北路4段99號~105號路邊的停車空間,全部都被對面的輪泰車業拿來停放待售中古機車,車位都被他們佔據了,別人的車都不能停,損害他人權益!
2.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4段74號附近的騎樓跟停車空間全部都被輪泰車業行佔據了!

匿名 提到...

議員您好:
最近在媒體上常看到您隨蘇前院長走訪一些台北市內該改進的設施,
不知可否請您帶蘇院長走一趟台北市的市立圖書館分館,
台北市的圖書館除了總館還能見人外,
分館常設於髒亂的市場上方,設備髒亂.洗手間臭味衝天。
雖然有進一些新書.但舊的系列毫無淘汰換新(如金庸或倪匡等小說都是二三十年來同一套,已很破舊),
台北是文化之都,圖書館是重要的資源.
卻沒有市長願意花一筆錢好好更新設備與藏書.
反觀國外兩三萬人小鎮的社區型圖書館都比台北任一家分館來得強.
國外友人來台北,看到我們的圖書館.竟然以為是廢棄的建築物.
郝市長花了大筆錢辦花博,放煙火.到底有沒有替我們小市民日常生活做了些什麼呢?

匿名 提到...

請委員能持續心松山機場遷建的問題
或填海造陸 或興建快鐵 把困擾周遭里民
飛安與噪音的城市大毒瘤移除

匿名 提到...

電子精神(心理)控制(腦控、洗腦) Mind contral (brain washed)
不肖警務腦部監控竊盜(腦控、洗腦)集團(警政署內部自爆料是分局保防組),長期以電磁波監視腦部同步定位跟踪、竊取他人隱私(腦波),偷偷傳送假耳鳴(吱吱叫、尖銳刺耳聲)、假幻聽(噪音、談話聲)裝神弄鬼(利用微波聽覺效果刺激腦部,這聲音不發聲到附近的其他人),讓大家以為是精神疾病、神仙或是鬼怪糾纏,擾亂受害人的精神、睡眠,迷幻受害人,以睡眠控制受害人生活起居,使受害人精神、生活混亂造成身體不適,無法正常生活、工作,並伺機盜取(詐騙)受害人財物,並強制對受害人洗腦(傳送談話聲改變受害人想法,用催眠、心理暗示技巧控制對方潛意識),任意惡整、擺佈受害人,來陷害不知情、不了解此科技的人!

受害人睡眠前他們調整儀器,偷偷傳送電磁波(假耳鳴,吱吱叫、尖銳刺耳聲,煩躁信號),使受害人精神亢奮難以入睡或睡不著整夜失眠。
受害人沉睡時他們調整儀器,偷偷傳送電磁波(假耳鳴,吱吱叫、尖銳刺耳聲,煩躁信號),使受害人逞現淺睡期(會因此而作夢),受害人清醒前再調整儀器,使受害人無法發覺,醒來疲憊不堪,誤認為是自身毛病。會讓受害人整夜作夢、一直持續作夢,不讓受害人腦部休息,剝奪受害人睡眠!
傳送假幻聽聲音大,感覺聲音的來源是在於耳外面(旁人、隔壁鄰居)所傳來的!
傳送假幻聽聲音小,感覺聲音的來源是在於腦子裡(潛意識、心裡感覺)!
受害人長期睡眠不足會影響判斷力和學習,免疫力會下降而容易生病感冒,導致自主神經受損,容易罹患心血管疾病、高血壓、糖尿病、高膽固醇血症、動脈硬化、中風而死亡,同時也會升高精神壓力,間接造成血脂肪代謝異常和肥胖。長期失眠會引發損傷性炎症(發炎), 使全身任何部位舊傷復發!

請幫忙轉寄出去或告知他人!
部落格內有台灣30多名被洗腦中(腦控)受害者受害實例資料、網址,
中國大陸300多名受害人網址,中國大陸64位受害者受害實例資料
http://blog.udn.com/jshh , http://mypaper.pchome.com.tw/jshh
(語音)http://www.youtube.com/watch?v=Ng-mvFdXG3Y

匿名 提到...

你們花這麼多時間處理
學承補習班
但到現在還是一樣耶
所以政府根本拿他們沒折嘛!
你們的問政好像也不能處理這些單位哦
這是今天的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E5%A4%B1%E6%A5%AD%E5%AD%B8%E9%9B%BB%E8%85%A6-%E8%AA%B2%E6%B2%92%E4%B8%8A%E5%B7%B2-%E8%BA%AB%E5%82%B5-182800212.html

失業學電腦 課沒上已一身債
聯合新聞網作者: 記者余佳穎╱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2月19日 上午2:28
剛失業的賴姓水電工去年底到學承電腦想學電腦繪圖課程,疑未仔細了解課程內容就簽約,日前才知背了十萬八千元學費貸款,被暴怒的父親趕出門流落街頭。他說,「我只是想多學一技之長,卻背一身債,未來路怎麼走?」
學承電腦板橋店表示,所有合約、上課內容和貸款單,都會當場和消費者說清楚。針對賴男這一個案,因聯繫不上負責人無法回應。
新北市法制局主任消保官許宏仁說,有補習業者主打「與人力銀行合作補助」、「政府職訓補助不用繳學費」等噱頭,吸引民眾報名,但並非人人符合資格,簽約前應仔細看清楚。
許宏仁表示,如已簽下合約、尚未收到付款通知前反悔,可先和業者詢問貸款融資公司,即使業者說已送件、即使在走程序也沒關係,避免更多糾紛。
消保官說,去年二月至今和學承電腦有消費糾紛的案件達五十件,其中不乏和賴男一樣,看到有人力銀行補助、與政府合作等說法,就簽下高額貸款案例。
賴男指出,過去念室內設計,希望學習電腦繪圖增進實力,去年底到學承板橋門市詢問,四個月課程費用是十萬八千元;但店員告訴他和人力銀行配合有補助,只要先繳一百元定金,並留資料做銀行信用確認就可以辦貸款繳費。
他說,因自己有卡債,心想未必能貸得到款,不妨試試看,等確定可貸款再辦手續,就在契約書上寫下自己名字,註明「本人知道這是貸款」。沒想到不久就收到卅六期的分期繳款單,「當時說好讓我考慮,過完年後再說,沒想到二月就收到催款單。」他向新北市議員林國春陳情。
>賴男說,父親發現他卡債未還又背債,氣得將他趕出門;他只是想學電腦增進能力,卻落得無家可歸,真不知該怎麼辦?

匿名 提到...

議員您好:
在下於昨天跟聯成電腦簽了一份解除契約書~同時他們要我繳交1500退費金~但上面並沒有蓋他們公司和負責人的印章,而且傳真給遠東銀行,業務也在電話中說可以,但需要15個工作天(?!),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還是直接去消保會投訴呢?真的好緊張~
請議員幫幫我.

匿名 提到...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4.5〕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感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功 = 功率 X 時間。“射頻武器”的最大發射功率值究竟有多大呀?
A.“蓄意引起戰爭的挑釁行為......”
B.“螢幕反白......”“天時配合地利配合人和......”
C.“稍安勿躁。”“不好意思,沉了......”
D.“支離破碎,慘不忍睹......”“讀 English的人就是主謀。”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若劉文甫對那些巨大災難所表達出來的敘述並非虛偽之陳述,“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嗎?
備註: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不是嗎?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P.S.3:“當事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是嗎?
P.S.4:欸!事已至此,無以復加!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應盡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有關於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天,在虎頭山上因為玩死亡輪盤遊戲以至於開槍殺人,造成虎頭山雙屍命案一案,應盡速請
前總統馬英九暨副總統吳敦義、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彭添富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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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1: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備註2: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之關鍵,應盡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阿海
2017.4.7

林清海 〔司法書信2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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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過期的訴訟文應該可以從Blog上刪除了吧。
P.S.:〔司法書信2017.4.5〕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匿名 提到...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10.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六、附則:檢舉告發事項: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2718字第041732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4242字第062917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請問 各位立法委員與各位政府官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P.S.:誠如劉文甫所言,“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10.2
P.S.: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林清海
2017.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