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我聯絡

如果各位想與我聯絡,可以撥打25978315或利用

或到 這裡留言,或服務處(地址:103台北市大同區民族西路188號1樓)(地圖),謝謝!

2008年10月12日 星期日

【媒體報導】悠遊卡支付醫療費 金管會認定違法

這個題目在上週的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時,向羣有當面向台北市衛生局邱文祥以及悠遊卡公司總經理林志盈提出質詢,邱文祥局長當時曾經表示,他見到金管會的來函,也嚇了一跳。顯然,悠遊卡公司當初在跟台北縣市衛生局及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台北縣立三重醫院合作時,並沒有明白清楚的告知適法性的問題。

針對向羣要求如果立法院未將「電子票證條例」修法通過前,是不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應該暫時停止讓民眾悠遊卡支付醫療費用以免違法一事,邱文祥局長表示會慎重考慮。

原文刊載於:2008.10.11自由電子報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用途愈來愈多元的悠遊卡,今年八月起,陸續在北縣市醫院診間試辦門診看病繳費,被視為悠遊卡邁向跨業小額付費、拓展版圖的里程碑,但這項貼心升級功能,卻被中央金管會盯上,認定悠遊卡用途有違法之虞,發文要求台北縣市衛生局糾正,否則有行政機關帶頭違法之嫌。

公立醫院診間試辦悠遊卡支付醫療費用,遭金管會糾正,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文祥坦承,原本以為是單純的付費便民升級,得知金管會發函糾正,自己也嚇了一跳,既然有爭議,原則上試辦範圍不會再擴大,將視悠遊卡公司與金管會協調後,再決定是否停辦。

悠遊卡公司總經理林志盈表示,悠遊卡付費機制拓展其它非交通領域,是著眼於便民,日前他已親自到金管會溝通,強調悠遊卡在診間付費,都是公立醫院,也是規費法的範圍內,至於現有設置的醫院,暫時不會擴大,原訂在署立醫院、大型醫學中心增設刷卡機的第二階段,也會暫緩。

非銀行體系 有吸金之嫌

金管會認定悠遊卡公司在拓展付費業務,有違法之虞,主要在於現行銀行法規定,該公司並非銀行體系,除交通票證的單一用途範圍外,不得再拓展其它付費業務,否則恐有吸金之嫌,悠遊卡公司引用規費法來解釋,也不完全適合,畢竟患者「付的不是只有掛號費,還包括醫療費用。」

悠遊卡發卡量已突破一千四百萬張,悠遊卡公司也成為全國單一票證發卡量最高的機構,但悠遊卡拓展包括小額消費、電子錢包的功能業務版圖,也受限於銀行法規定屢屢受阻。

市議員黃向羣表示,悠遊卡公司要拓展事業,不能打著便民名義,無視法令規定。

林志盈坦承,悠遊卡適用非交通票證的付費,法令規定仍有灰色地帶,目前只能希望立法院的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儘快通過,讓悠遊卡付費這種新型的e化便民措施,找到法源依據。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