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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新聞稿:警察太超過,受傷議員被當暴民?!編號0059暴力男,周威佑自首抗議

太超過!警察打傷議員就算了,本來抗議行動就有風險,周威佑也無意追究。令人髮指的是,松山分局竟然召開記者會,說周威佑是被民眾的礦泉水砸傷的。完全是睜眼說瞎話。更離譜的是,周威佑被警察打傷,還被警方列為『協和專案辨識專刊』第59號暴力男。台北市警察局漫天撒謊的行為只能用天理不容四個字來形容。面對警方可笑的查緝,周威佑選擇自首來表達抗議。

台北市警察局在昨天透過媒體公布陳雲林來台期間滋事的暴力份子照片專刊,請民眾協助指認,赫然發現其中有編號第59號暴力男就是台北市議員周威佑,罪名是暴力攻擊警方。周威佑表示,從1105當天各電子媒體的畫面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過程是警察出手打傷人,他被打到眼角流血,怎麼反而變成施暴者?周威佑說,今天警察公布辨識專刊,並不是錯在把議員列為暴力份子。如果議員或民眾有暴力攻擊警察,當然就應該依法究辦。問題是錯在警察認定暴民的過程有重大瑕疵,未查明事實,就隨便入罪。專刊上,連涉嫌兩個字都沒有,對台灣人權又是一大斲傷。





周威佑再次強調,示威遊行的衝突在所難免,受傷的風險各自承擔,他被打傷就認了。無法忍受的是,警方事後還召開記者會說謊,謊稱民眾丟擲礦泉水瓶,致台北市議員周威佑眼角受傷,並非員警所為。相信被警方指控的這六十六位「暴力男」,一定還有許多無辜被扣帽子的人。警方又再一次未審先判。

松山分局長黃嘉祿因為1105晶華圍陳之役現場指揮不當,遭到記過一次的處分。昨天警察局的記者會,本想替松山分局卸責,但是這個謊言扯得太離譜,恐怕反而會加重分局長的處分。因為事實很明顯,周威佑是被一個著制服、未帶帽的警察出拳打傷。各家電視台都有畫面播出。黃嘉祿堂堂一位分局長,能力不足,查不出真相就算了,竟然違悖良心謊稱議員是被民眾的礦泉水砸到,真是離譜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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