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97年度至今已經砸下了新台幣3800萬元用來買新聞!台北市議員李建昌、黃向羣及許淑華今日在市政總質詢時,針對市府此一爭議行為提出質詢!
三位議員表示,郝市長上任以來,媒體及議會對於市長及市政新聞曝光都認為大不如前,研考會的民意調查也顯示有許多市政活動僅有少數市民知情。媒體人出身的羊曉東局長曾在議會答覆,市政宣傳曝光度不高是媒體生態造成的!
然而近來時常在特定新聞頻道的新聞節目中看到有關市政宣傳的報導,經過調查後發現,這類在新聞中出現的「市政宣傳及活動」大多是市府以「新聞專題」的名義付費委託業者製作並要求於新聞中播出。
三位議員進一步揭露各局處置入性行銷的狀況,如商業處主辦的台北購物節,不但購買綜藝節目(女人我最大、食尚玩家等),也明訂SNG連線的時間,甚至記者會活動派出多少新聞台及攝影機都包含在內。又如近日新聞上看到的「城市不一樣」系列報導,則是屬於觀光傳播局的「97公共服務資訊宣傳企畫暨執行案」,內容從宣傳市府節能、減碳到捷運都有,而市府要求得標的新聞頻道業者在四個月(8~12個月)的時間,以置入性行銷方式購買200則,播出次數達700次以上,花費達2000萬。又在大台北無車日,交通局購買的置入性行銷,除了新聞專題、SNG連線外,不但跑馬燈訊息用買的,連主播台專訪也都用買的!總計,市府今年至今至少已花費了新台幣3800萬來購買的500則以上的電視新聞則數,購買的時間恐超過3600分鐘!
事實上,主管媒體的NCC早就對於「新聞廣告化」及「節目廣告化」也就是所謂的「置入性行銷」非常反對!10月底才因新聞節目內容未予廣告內容區分公開裁罰多家知名電視頻道業者近500萬元新台幣。而NCC去年底已經通過並送行政院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中,也明訂新聞節目不得有被置入廣告(包含政府部門的行銷廣告)之行為。三位議員批評,馬總統擔任市長時,就曾經在議會公開表示台北市政府不從事置入性行銷。新聞局長史亞平也在立法院表示新聞局未來不從事媒體通路的集中採購,而NCC也已經通過禁止政府部門在新聞節目中置入性行銷的草案。但是郝市府此舉等於公然跟總統及行政院唱反調!
三位議員說明,媒體學界多認為政府部門的置入性行銷是一種另類的「管制新聞」手法。媒體人出身的羊局長卻大量購買置入性行銷來管制新聞媒體,甚為不妥!市府局處要行銷市政,應該走正道,購買一般媒體廣告,並將應該思考市政活動不受社會及媒體青睞的原因,加以檢討改進,而非以砸錢買新聞的手法來擴大曝光度!
三位議員要求郝市長,應該立即停止置入性行銷的方式購買新聞專題,讓第四權的媒體有獨立的空間可以監督政府。否則,將在審查預算時,提案將各局處置入性行銷預算予以全數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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