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為解決此創紀錄之赤字預算,需融資調度數380.41億元,佔總預算規模21.24%,相較於近10年來融資調度數最高的235.48億元(91年度),仍多出145億元,不可謂不多。380.41億元將以舉債110.93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269.48億元彌平。此種作法實已非預算常態!更顯見市府財政嚴重困境。
事實上,政府編列預算時,平衡預算應是常態,赤字預算才是反常,而物價上漲時期仍採赤字預算,擴大總體需求,無異結合需求拉動與成本推動之通貨膨脹,將使通貨膨脹更加惡化,並可能抑制民間投資意願!
郝市長上任以來,97年已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58.66億元,98年另將再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269.48億元,合計光任期首兩年度共移用348.14億元就遠遠多於較馬前市長兩任八年移用歲計賸餘之總數192.56億元。雖然預算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歲入、歲出之差短,以公債、賒借或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撥補之。」因此,主計處擬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方式彌平短差固於法有據,但是歲計賸餘乃是長年累積的老本,供作應急之需,如以97年底估計,台北市政府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僅餘270.09億元,如扣除特別預算預計移用賸餘數0.691億元後,再彌平98年度269.48億元之短差,台北市政府歷年歲計賸餘將完全用盡,一毛不剩!郝市長這種花光老本的作法,不著眼未來長期財政規劃之短線操作,實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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