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錄自自由電子報
台北市年底將舉辦花卉博覽會,市政府斥資一千三百多萬元,在展場附近十六處路口裝設球型監視錄影系統,以監控車流量,新式監視器有十八倍伸縮變焦功能,部分鏡頭距離民宅陽台只有十餘公尺,引發民眾抗議隱私權恐遭侵犯,「我家陽台變成真人實境秀現場!」
市議員黃向群批評,這些新式監視鏡頭具高倍率、可翻轉特性,十八倍的變焦距離至少可含蓋三、四百公尺,更何況距離民宅只有十餘公尺,一旦系統短路、人為設定錯誤,拍到的畫面又即時上網,豈不成了「楚門的世界」翻版。
北市交工處交控中心主任李昆振表示,可能新式監視錄影鏡頭是球型,「讓民眾不清楚拍攝的方向」,但鏡頭啟用後不會對準民宅,只會對著馬路拍路況,「即使翻轉調角度、拍到民宅的機會微乎其微」。
住在民族西路與環河北路公寓三樓的林先生向本報投訴,上個月市府剛裝設完成的監視器就掛在路口的民族西路牌上方,「不論在陽台或臥室,窗戶一打開就看得到那顆球,而且市府把拍到的畫面即時傳送上網」,「鏡頭掃到哪拍到哪,附近住戶心裡誰受得了」,「豈不是窗簾整天要拉起來,否則一舉一動全被看光光、隱私全都露。」
交工處表示,這些路口監視器是採遠端遙控轉向和伸縮,會以路口為中心點當圓心算起,至於伸縮後可拍出什麼效果,目前還沒有實證。交工處說,目前十六套設備已裝置完成,預計五月底前會接電驗收啟用,針對特定可能引發民眾隱憂的地點,會舉行現地會勘,設法擋住可能拍到民宅的方向。
警政署表示,警察單位對於監視器有嚴格的管理辦法,但民政、社政系統方面,如各地區公所裝設的監視器,目前的確是無法可管。警政署指出,為有效管理並確保各地監視錄影系統規格與品質,已訂定相關辦法加以規範,同時要求各地警察局要嚴加管理,而近來透過監視器所偵破的刑案有日漸增多趨勢,監視器的確發揮維護治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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