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水災屆滿1年,台北市議員黃向群今天說,台北市去年成立救災專戶募款;但北市擬將剩餘4000萬善款改為自用,內政部已來函拒絕,指示不得移作他用,社會局表示,將再溝通。
台北市長郝龍斌下午赴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黃向群指出,郝龍斌去年帶頭做愛心,率北市府發起八八水災勸募款項,共募得新台幣1億5000多萬善款,截至今年5月底,還有4000多萬未支出。
不過,黃向群說,市府今年7月底發文給內政部,表示希望變更這筆剩餘善款的用途,要求將4000萬轉存於「台北市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黃向群指出,依相關規定,未來3年內若八八水災受害縣市沒再發生天然災害,北市就可將這筆善款轉為自行使用。
黃向群說,前述作法與郝龍斌去年宣示「每一塊錢都會專款專用在災民身上」的理念相去甚遠,簡直就是「合法侵吞」。他舉例,其他縣市若有類似情形,多將善款轉贈內政部,或贈予民間社福機構。
他並且指出,內政部已發函北市府,表示不同意北市變更善款用途,指示北市應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確實將這4000萬用於八八水災相關重建工作,「不得移作他用」。
對此,郝龍斌答詢時表示,捐款通常符合救災名目,但未必全用於八八水災。他說,將再與內政部溝通善款用途。
台北市社會局長師豫玲說,已經收到內政部回函,將再溝通。至於,先前提出「協助莫拉克颱風救災勸募活動募得財物使用剩餘款後續使用計畫書」,就是希望爭取剩餘款項除用於八八受災戶重建,也能用以其他重大災害項目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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