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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

市府顧問經營的Go Gym巨蛋健身俱樂部,使用市府場地一年欠繳1635萬的租金,水、電、瓦斯一年500萬還由市府代墊。

小巨蛋的高勁巨蛋健身俱樂部,自從之前的消費者爭議之後,讓人吃驚的是,竟然到今天高勁公司跟市府還沒有簽訂任何的租約!

根據台北市政府財政局以前的說法,小巨蛋裡面所有的業者,都是以東森經營時代所收的租金打8折來收。所以市府原本跟高勁公司開出來的租金價格是每個月157萬的8折,126萬元來收。

可是這個由市政顧問經營的公司,卻認為租金價格太高,不願意付款...市府為此還找了鑑價公司來鑑價,應該要收多少租金才合理?問題是,從以前到現在,市府的不動產的租金的底限都是按照法令用公式計價,為什麼這個由市政顧問經營的公司,市府就開了找鑑價公司評估租金的先例?可以這樣嗎?

更離譜的是,這家公司以租金價格還沒談妥的理由拒絕跟市府簽約,到現在已經整整一年了,如果依照應該收取的租金(市府的說法是不當得利),早已經累積了1635萬元,但是到現在,一毛都沒付!

市府沒催繳租金就算了,更糟糕的是,對於這種遲遲沒付租金的業者,市府還傻不隆冬幫他們先墊付水、電、瓦斯費用,根據估計,一個月的水電瓦斯費用超過40萬,一年以來,市府已經代付了500萬的水、電、瓦斯費用!這簡直是割地賠款,喪權辱「市」啊。

詳細的新聞稿如下:

市政顧問佔用場地一年不簽約 欠繳租金1635萬
市府冤大頭 代付水、電、瓦斯500萬


市政顧問比較大嗎?市政顧問可以談價錢的理由長達一年不簽約,蠻橫佔用小巨蛋不繳使用費嗎?可以欠繳1635萬的場地使用費,不繳就是不繳嗎?市府為何要替高勁公司代墊水、電、瓦斯費用?難道因為高勁公司的負責人劉國輝是市政顧問,第二大股東是國民黨陽明黨部的重要人物,就享有特權?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黃向羣今日質詢時提出以上質疑!

三位議員指出,台北市政府自去年8月接管小巨蛋後接由財政局及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共同管理,然管理過程紊亂,直至今年9月將小巨蛋委由台北捷運公司經營,仍是一團爛帳。其中讓人不可置信的是,從去年10月至今整整一年,附設在小巨蛋中,由高勁公司經營的Go Gym巨蛋健身俱樂部,都以無約狀況經營!

三位議員批評,市府憑什麼讓一個沒跟市府簽約的民間業者可以佔用小巨蛋廠館,對外營業牟利,但是場地費用,卻是一毛不繳!經過計算,每月應繳之租金為157萬,市府已經8折優待,以126萬計算,總計至今年10月底,租金一共1635萬元,但是高勁公司說不繳就是不繳,竟然還以租金太貴為由,遲遲不簽約!三位議員請問財政局,其他租用市府場地的業者有這種特權嗎?

再者,根據東森經營時期與健身中心簽訂的契約,健身中心的水、電、瓦斯及電話費皆由健身中心業者自付,但經過瞭解,市府從接管小巨蛋至今一年多,高勁公司所使用的水、電、瓦斯費用,皆是由市府支付!粗估市府至今可能已經替高勁公司支付了高達500萬元的水電費!

三位議員抨擊財政局無能至此!這種作為簡直是荒唐,租金收不到,還幫忙繳水電瓦斯費!簡直是割地賠款、喪權辱國!

三位議員進一步表示,根據市府官員私下透露,高勁公司目前已經透過管道對市府高層「溝通」,健身中心的租金將以專案簽報的方式處理,目前由所謂的「專業公司」進行價格鑑定!三位議員反問,市有房地產之租用或委託經營已經有明確法令規定,財政局為何受制業者的要求另尋鑑價業者評估租金?是否背後有高層指導?還是有其他壓力?

三位議員要求新上任的財政局長,限期要高勁公司繳清欠款,限期要高勁公司簽約,沒有簽約就搬離!不能因為其他壓力降價或退讓付款條件,否則,將以圖利罪移送監察院及檢調機關。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gogym巨蛋健身俱樂部從其前身活力工場至今未曾辦理室內裝修送審,也未辦理消防安檢,其後設之SPA水療池結構載重也超重影響結構安全,而市府卻還任期繼續營運,真是讓人費解;gogym另一會館永春捷運站地下室,非法佔用機車停車位,居然佔其營運總面積達四成以上,還擅自變更消防隔間等,市府相關單位也不聞不問,不知到底為何?

Unknown 提到...

謝謝您的提醒,我會立即向有關局處進行瞭解,如果有違法事項,一定要求市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