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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8日 星期四

監察院彈劾一品苑?馬應負全責 勿推諉小官

引用自由時報
馬市府二○○六年核准元大一品苑停車獎勵容積補償申請,使一品苑得以增建三.五樓,成為二十三樓,監委認為市府官員有疏失,準備約談相關人員。民進黨北市議員李建昌、黃向群昨天痛批,馬英九、范良銹才是本案主要決策者,馬並應負起全部責任,要求監委不能捉小放大。

本案引發質疑主因是,北市都審會首次審議時曾決議表明「不贊成本基地有停獎之申請」,但後來時任市府副秘書長范良銹邀請業者主持協調會時,允諾將元大的申請案「簽報市長核定」,讓本案起死回生。

一位參與會議的市府官員說,全案是簽報市長等高層核准,他們只是小公務員,根本無權決定是否給予停獎容積補償,監委不應針對中低階官員。

議員李建昌、黃向群也說,馬英九、范良銹才是決策者,現在一品苑蓋高樓,就是當時市長馬英九核准的,理應負起全部責任,不能推給基層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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